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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,更定临清关米麦杂粮船税。定各关税则。龙江、西新二关,
江宁织造兼
。永免暹罗米税。七年,夔州关改委专员督收。南北二新关
杭州织造兼收。移荆州之徐关于田家洲,更名田关。江苏庙湾税归淮关兼
。定闽海关减折船税丈尺例。裁古北
监督,
密云县徵收。以潼关商税浮于
例,相安已久,照现徵之数,著为令。移潘桃
正关于潘家、桃林二分
徵收。八年,减各关馀平银之半,革除天津戥耗例外徵收。定落地税搜求溢额议
例。严黄金
洋之禁。十年,设
城县
泉滩木厂,武元城设立税
徵收。十一年,改天津关归长芦盐政
理。十三年,设居庸关税课大使,定潘桃、古北、杀虎三
给商印票,兼满、汉、蒙三
文字。山东海
各州、县、卫设两联印票,填註客商年貌籍贯、船只字号、梁
丈尺、豆石数目、
年月,分给商船,回日查销。
二十二年,增定浙、闽二海关税则,照粤海关例。寻又申禁洋船不准收泊浙海,有驶至者,乃令回粤贸易纳税。二十四年,定叶尔羌、喀什噶尔牲畜税二十取一,缎布
张税十之一,自外番贩
者倍徵,严丝斤
洋之禁。二十五年,始派员徵收多
诺尔
张等税,并设盛京拉林、阿勒楚喀税局,派员徵收,如宁古塔、伯都讷例。革除粤海关陋规银,归公造报。二十六年,设淮安关石?税
,又设归化城总税局,并绥远、归化、和林格尔、托克托、萨拉齐、西包
、昆都仑、八十家
等
,差蒙古笔帖式二员,分督徵收牲畜税。
府官;山海关、两翼,古北、潘桃、杀虎三
,暨打箭炉,仍差
员。盛京呼尔哈河木税,亦
将军、府尹委沿河官徵收。明年,淮安仍差
员,浒墅改归苏州织造,凤凰城中江税,派盛京
员各督收。河西务运粮船料,改于通州徵收。三年,以暹罗
献稻
果树等
,免回空压载货
税。禁边关城门索取蒙古贡
税,其假名匿税者罪之。五年,宿迁关归并淮关徵收,由徬税
地方官
理。河宝营木税,由杀虎
监督徵收。奉天
税,改差
院司员。
二十七年,以龙江、淮安二关归两江总督,浒墅归江苏巡抚,各稽查严禁榷关漏税积弊,并定漏税罚数。江苏巡抚陈宏谋条上浒墅关四弊:一,铺
代客完税,包揽居奇,仍令商人自行完纳,
簿亲填;一,货船抵关,签验纳税,给票后始准过关,以杜偷越;一,官员遴委佐杂官,半年而代;一,督抚与监督原相助为理,所徵数目,应令监督
月知会督抚,再于年满奏报时统咨知会。从之。是年弛丝斤
洋之禁,仍示限制。定崇文门、两翼税差期满,由
开列满、蒙大学士、尚书、都统、侍郎、副都统等职名,请简更代,遂为永制。二十八年,画一天津各
税则。定商贩山东豆石由海运浙,照运赴江南例输税。张家

铁
,照杀虎
例纳税。革除芜湖关之
、工帮贴饭费,江海关之驳票给单挂号、油烛饭费、看验舱钱文、扬关由闸之给串钱。
十年,
阯
平,复开徵云南
臼税。禁止宿迁关通船一载收税例,改
担数徵收。定一官兼
两关,其徵额有此赢彼绌者,准其抵补;再有短歉,仍著追赔。移福建诏安之雅溪税馆于悬钟,以闽省旧有?
船包揽走私,永禁制造。十三年,复徵米豆税。十四年,定各关赢馀,以雍正十三年为准,短少者
分数分别议
,罚俸降调有差。十五年,移福建宁德县税
于酒屿。十七年,改渝关木税归并夔关徵收,十八年,移厦门查税之玉洲馆驻石
,凤
关查税之濉
驻虹县,改虹县徵税之青
镇驻濉河
。二十年,移淮南关之
均
驻泾河。
二十九年,更定临清关船只补税例。定外番商货至回
贸易者,三十
一,
货二十
一;回商往外番贸易,二十
一,
货十之一;其牲畜货
不及
分之数,视所值折算。三十年,更定吉林等
税额,裁潘桃
监督税归张家
徵收,所属六小
,改归通永
理。明年,复改潘桃
税归多
诺尔同知徵收。设局大河
,差理籓院司员督收归化城税。既而改归山西巡抚遴员徵收。岫岩城属之鲍家
等七
岸海船商税,归山海关监督设局徵收。三十三年,定山海关、张家
、八沟、塔
沟、三座塔、乌兰哈达、多
诺尔
直隶总督,杀虎
、归化城
山西巡抚,盛京
税、中江税
盛京
侍郎,坐粮?
仓场侍郎,打箭炉
四川总督,荆关
湖广总督
乾隆元年,革除龙江、西新二关衙规票银。初,外洋夹板船到粤,起其砲位,候
易事毕给还。其税法每船
梁
徵银二千两左右,货税照则徵收。革除额税外另徵置货银加一缴送税。定闽省渔船税,分上、中、下三则起科,除额外重徵。定各省税课则例颁行。定九江、赣州二关三联税单例,一给商人,一
抚署,一存税署。准张家
、居庸关收取车驮货
过税饭钱,以资养赡。禁偷运米穀接济外洋,分别拟罪有差。免沿海采捕鱼虾单桅船税。二年,定米穀税,凡遇地方旱涝,米穀船到即放行,俟成熟后照旧徵收。永停徵广东开建、恩平二县米船税。三年,裁浒墅关之转
、柏渎二
,改瓜州由闸税归两淮盐政。九江差内务府司员,芜湖、凤
派
员,各
理监督。四年,定归化城木税额,归杀虎
徵收。五年,复差
员监督荆关。用御史陆尹耀言,严
名讨关之禁。
六年,复定考覈关税赢馀例,清查外省私增
岸。免领帑采铜锡铅及米穀税,仍徵船料,惟黄豆非麦秫比,虽歉岁照常徵收。改宿迁之丰、沛、萧、砀四县陆税,仍
各县分徵。永禁龙江关木税飞量法。定各关赢馀,比较上年数目考
,著为令。七年,永免直省关豆米额税。复设通州分司之黄村,临清关之德州、魏家湾、尖冢、樊
等
岸。免徵临清关船料。以扬州关归两江总督遴员徵收。停止闽海关之南山边
徵税,专司稽查。八年,定官运米穀免徵船料。九年,严蒙古来京漏税,及为
商私运货
之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