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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(3/7)

波比集团的总裁,因为领取了几十亿克朗的黄金降落伞补偿金而备受批评与争议,如今已淡出社交圈。

当天晚上她打电话给杰瑞米·麦米伦,也就是直布罗陀的麦米伦-马克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。他们以前便打过交道;麦米伦设立了几家邮政信箱公司,以其名下的账户管理莎兰德一年前从贪腐的资本家汉斯一艾瑞克·温纳斯壮那里盗取来的财富,收取的手续费连律师自己都觉得丰厚。

这回她再次雇用麦米伦,指示他以黄蜂企业的名义,和诺贝尔房屋商谈购买位于摩塞巴克广场附近、菲斯卡街上那间公寓的事宜。花了四天时间,最后商定的价格让她惊讶地双眉高扬,其中包括麦米伦百分之五的律师费。周末之前,她便带着两箱衣物和床组、一个床垫和一些厨房用具搬进新居。她睡了三个星期的床垫,在这期间一面搜寻整形手术的诊所、处理一些未解决的公务细节(包括夜访某位名叫毕尔曼的律师),并事先付清旧公寓的租金,以及电费与其他每月开销。随后便订了前往意大利诊所的行程。治疗完毕出院后,她坐在罗马一间饭店房间里,想着接下来该怎么办。本该回到瑞典展开新生活,但却有各种因素让她一想到斯德哥尔摩就难以承受。她没有真正的职业,继续待在米尔顿安保也看不见未来。这不是阿曼斯基的错,他大概会希望她做全职,变成公司里一个有效率的小螺丝钉。但已经二十五岁的她缺乏学历,她实在不想到了五十岁,还在卖命调查企业界的骗子。这是有趣的嗜好,但不能做一辈子。让她犹豫着不肯回斯德哥尔摩的另一个原因,是那个男人——布隆维斯特。在斯德哥尔摩,她和小侦探布隆维斯特可能会不期而遇,此时此刻这是她最不希望发生的事。他伤害了她。她知道他不是有意的,也一直表现得很不错,怪只怪她自己“爱上”了他。最后这句话用在“大贱人莉丝·莎兰德”身上还真是矛盾。

布隆维斯特以风流出了名。她顶多只是个有趣的消遣,在需要的时候、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时候,他一时怜悯的对象。但他很快地又转向更有意思的伴侣。她不禁咒骂自己不该卸下心防,让他闯进自己的生活。

再度恢复理智后,她已切断和他之间的所有联系。要做到并不容易,但她硬是铁了心。最后一次见到他时,她站在旧城区地铁站的月台上,而他正搭着地铁要进市区。她凝视着他整整一分钟,最后确定自己对他已毫无留恋,否则那种感觉将会让她失血至死。去你妈的。车门关闭那一瞬间,他看见她了,还用搜索的目光看着她直到列车启动,她也同时掉头走开。

她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固执地试图保持联系,好像在负责什么该死的社会福利计划似的。见他如此摸不着头绪,更令她气恼。每当见到他发来的电子邮件,就得强迫自己看也不看就删除。斯德哥尔摩一点也不吸引她。除了米尔顿安保的兼差工作、几个被抛弃的性伴侣和昔日摇滚团体“邪恶手指”的女成员之外,她在自己家乡几乎一个人也不认识。

如今她唯一还带有些许敬意的人就是阿曼斯基。她对他的感觉很难界定。每当发现自己被他吸引,总不免略感吃惊。要不是他已经结婚多年,又那么老、那么保守,她或许会考虑向他示爱。于是她拿出日记翻到地图的部分。她从未去过澳大利亚或非洲,虽然在书上读到过,却从未见过金字塔或吴哥窟,从未搭过行驶于香港的九龙与维多利亚之间的天星小轮,也从未到加勒比海浮潜或坐在泰国的沙滩上。除了几次因业务需要,在波罗的海诸国和邻近的北欧国家,当然还有苏黎世和伦敦短暂停留过之外,她几乎不曾离开过瑞典,或者更正确一点,是几乎不曾离开斯德哥尔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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