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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一下午就找到其中两人,她们和父母同住。第三个女孩则搬到意大利去了。”
“换句话说,塔林的警察效率不高。”
“在那之后,确实有几个被判刑的案例,但每个被判刑的人若非因其他罪行被捕,就是笨到家了,无法不被逮捕。法律纯粹只是用来装饰门面,并未被执行。现在的问题是,”达格说道:“罪行除了加重强xx外,通常还连带伤害、加重伤害并可能致死,有时候还有违法监禁。许多穿着迷你裙、化着浓妆被带到郊区别墅的女孩,每天就过着这样的生活。重点是像这样的女孩别无选择,要是不出去和那些缝靛老头性交,就可能被皮条客虐待折磨。这些女孩跑不掉,因为她们不会说这里的语言、不懂法律,也不知道能跑到哪去。她们不能回家,因为护照被拿走了,那个妓院老钨案中的女孩,则是被锁在一间公寓里。”“听起来像奴役集中营。那些女孩到底有没有赚到钱?”“有啊。”米亚说:“她们通常要工作几个月后才能获准回家,而且可以拿到两万至三万克朗,这在俄罗斯是一笔不小的金额。不幸的是她们经常会染上酒瘾或毒瘾,照这样的生活方式,钱很快就会花光。这个系统因此得以生生不息,因为过不了多久她们又会回来,而且可以说是自动回到虐待者身边。”
“这一行每年的营业额有多少?”布隆维斯特问道。米亚瞄了达格一眼,思索片刻后才回答。
“很难提出正确的答案。我们反复计算过,但这些当然多半是估计数字。”
“跟我们说个大概吧。”
“好,例如我们知道那个因为拉皮条被起诉却被判无罪的老鸭,在两年内从东欧带进三十五名女子,待的时间从几个星期到几个月不等。审判过程中发现,她们在这两年期间赚进了两百万克朗。我算了一下,一个女孩一个月大约可以赚六万克朗。假设其中约有一万五千是费用——交通、服装、食宿等等,她们的生活并不享受,可能得和一群女孩挤在卖淫集团提供的公寓里——剩下的四万五千克朗,集团拿走两万到三万,首领塞一半——就说一万五吧——到自己口袋,剩余的再由手下的司机、打手等等平分。女孩的酬劳是一万到一万二克朗。”
“每个月?”
“假设一个集团有两三个女孩为他们卖命,每个月大约可以赚进十五万。一个集团成员约有两三人,他们便以此为生。强制性交的进账状况大致如此。”
“总共大概有多少人呢·一根据你的推测。”
“随时都有一百名左右卖淫的女孩,多少称得上是非法交易的受害者。也就是说在瑞典每个月的总收入在六百万克朗左右,每年约为七千万。这只包括因非法交易受害的女孩。”
“听起来像是蝇头小利。”
“的确是蝇头小利。但为了赚这么一点小钱,却得有一百名左右的女孩被强暴。一想到这个,我都快气疯了。”